黄日华代言费,代言经纪人
黄日华经纪人及代言费报价
黄日华经纪人:徐旭 / 181-2202-7025(微信同号),非直接经纪人,可提供明星代言费、肖像授权报价等经纪代理业务,仅限商务合作对接。
黄日华广告代言费:200万/两年。
黄日华肖像代言费:35万/两年。报价供预算参考,实际报价请和黄日华经纪人沟通洽谈。
明星代言费用的高低和什么有关
明星代言费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。影响明星代言价格的因素有很多,比如不同的代言年限、产品的特性、代言工作内容的多少等。这些因素都会对同一明星的代言价格产生影响。
明星代言费用还会随着时间、作品等因素的变化而有所变动。因此,之前发布的明星代言报价,在现阶段可能已经没有参考价值了,需要联系黄日华经纪人获取最新代言费报价。
此外,与明星的熟悉程度、关系的好坏也会对明星代言报价产生影响。有时一些明星会因为与客户的良好关系,而给出更优惠的价格。
咨询黄日华最新代言费报价,请联系黄日华经纪人:徐旭(181-2202-7025)。
明星代言的三种形式
1. 肖像代言。这是最常见的合作方式,客户在与明星面对面签约后,可以获得明星的高清写真照片供挑选,并获得肖像使用权。客户可以在网站、微信、微博、产品包装等非电视载体上自行使用明星的肖像图进行宣传。
2. 平面代言。这种形式是在肖像代言的基础上,根据产品的特性,客户要求明星进行特定的穿着或动作拍摄。平面代言能够更好地与产品相结合,但需要在肖像代言的基础上增加一些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艺人拍摄、影棚使用、导演、剧务等费用。
3. 影视代言。这种形式是为客户量身定制的视频广告片,载体也增加了电视媒体。费用相对较高,但能够更好地展示明星与产品的结合度。
请黄日华代言有哪些权益,欢迎致电黄日华经纪人:徐旭(181-2202-7025)。
请明星代言的注意点
1、品牌与明星形象的契合度:选择与品牌形象相匹配的明星至关重要。明星的形象和价值观应与品牌相契合,这样能够让代言活动更加真实、自然,避免产生不协调感。
2、明星的口碑和公众形象:代言的明星应该具备优良的口碑和正面公众形象。负面的新闻或争议可能会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,因此需要慎重考虑明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评价。
3、目标受众的匹配度:明星的粉丝群体应与目标受众有一定的契合度。这样可以提高代言活动的有效传播,并增强品牌在目标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有关黄日华代言合作事宜,欢迎致电黄日华经纪人:徐旭(181-2202-7025)。
黄日华个人资料简介
黄日华,1961年9月4日出生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,中国香港男演员。
1966年,黄日华拍摄了个人第一部电影《愿嫁鬼新郎》。1974年,其第一次作为导演拍摄了短片《狮子山下 亚珠》。1979年,他考入香港无线电视第九期艺员训练班,后由于在《上海滩》《京华春梦》等影视作品中跑龙套而正式出道。1981年第一次担任男主角,主演了第一部电视剧《过客》,凭借饰演的李棠一角迅速走红香港。第二年,他和周星驰、梁朝伟等一同拍摄了电视剧《香城浪子》,凭此剧奠定其一线小生的地位。1983年,与翁美玲一起拍摄的武侠剧《射雕英雄传》正式开播,掀起了武侠狂潮,收视率达到百分之九十,使得黄日华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。之后,其拍摄的电视剧《义不容情》使他迎来了事业的第二春,凭借演的丁有健一角在1993年获得TVB十大经典电视人物奖。
在影视事业发展的与此同时,黄日华于1989年第一次尝试拍摄舞台剧《花心大丈夫》。次年他加入亚视电视台,与戚美珍/任达华等人共同主演韦家辉执导的电视剧《还看今朝》。之后黄日华再度回归无线电视台,并主演了韦家辉执导的悬疑剧《马场大亨》,凭借该剧获得《壹周刊》十大电视艺人奖第五位。1995年,他主演了警匪剧《O记实录》,1997年主演了武侠剧《天龙八部》,并凭借该剧获得TVB万千星辉贺台庆最佳剧中男主角演绎奖提名。2002年黄日华与无线电视台合同到期之后,逐渐淡出影视圈,2004年7月正式宣布退拍摄艺圈,把人生重心放回了家庭。
2009年黄日华决定复出拍剧,主演了唐基明执导的警匪剧《刑警》,并凭借这一反派角色在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43周年台庆颁奖礼中获得最佳男主角提名。2011年11月份,他与点时传媒签约,成为其旗下艺人,之后便开始频繁涉足综艺领域,参与录制的《中国梦想秀》《年代秀》等综艺节目播出。2013年至2018年,黄日华陆续参演了《光辉岁月》《岁月楼情》《开脑儆探》《拆弹专家》《追龙》等影视作品,次年其参与录制的综艺节目《女儿们的男朋友》开播,之后便再无新作推出。